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会议话筒/音箱线/音频线/视频线/VGA线/电源线/投影幕/投影机等招标

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会议话筒/音箱线/音频线/视频线/VGA线/电源线/投影幕/投影机等招标

中国投影网投影幕资讯 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 2011-9-21 9:15:12 编辑:清风斩月 [ ]
招标编号:PYCG1100913070
业主单位:-
报名截止:2011-09-21
所属地区:浙江
所属行业:电脑网络计算机,电工电子电器,办公文教

经批准,我中心就平阳县萧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多媒体系统进行询价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详见萧江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多媒体系统配置方案(附后)。报价人如在询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单的,即成为所报标段的被询价供应商,并视为自愿接受以下规定约束:
1、询价报价单
1.1、填写要求。应准确、清楚和完整进行填写。
1.2、签章要求。报价单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3、份数要求。应准备报价单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并注明正副本字样。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制品。副本与正本内容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1.4、封装要求。报价单必须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信封正面标明《询价报价单》编号。
1.5、递交要求。本次询价采购的报价单,必须在2011年9月21日9:30前交中心工作人员签收(鳌江镇新河中路68-70号二楼开标室,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63193011)。报价单一经签收,不得要求撤回或进行更改。
1.6、签评要求。对未按本条1.1-1.5款规定递交的报价单,中心或询价小组有权作如下处理:
1.6.1、对有涂改(在递交报价单前已征得中心同意的除外)的标段,或者报价漏项(在报价单上已声明馈赠的除外)的标段,认定为无效报价;
1.6.2、对漏盖单位公章的该页报价内容,认定为无效报价;
1.6.3、对报价单递交的副本份数不足的,没有按1.3项规定提交的报价单,认定为无效报价;
1.6.4、对未密封的报价单,或者询价截止时间后交纳的报价单,予以拒收;
1.6.5、对报价单上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并修正小写;对报价单上单价与总价有出入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1.6.6、未在报价单信封上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未在信封正面标明《询价报价单》编号的,造成误投、误签、误启等情况的,中心概不负责。
1.7、对本次询价所招的产品型号及配置如有异议的报价供应商,须在2011年9月19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者视同承诺按询价采购报价单中规定的型号与配置进行报价。如在报价时擅自修改产品型号与配置的该标段将视为无效报价。
2、询价有效期
2.1、从被询价供应商递交询价报价单至中心发出成交通知书时止,为本次询价的有效期。
3、询价保证金
3.1、报价须按以下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整人民币;
账户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账 号:1203283009049013987
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帐户汇出,建议采用汇票方式支付,并于2011年9月20日16时30分前到账并递交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科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递交现金)。
3.2、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3.2.1、被询价供应商按3.1项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的,未成交标段的询价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标段的询价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2.2、被询价供应商按3.1.项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的,其成交标段的询价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其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足成交额的2%的,应及时予以补足。询价保证金的退还按承诺书执行,为履约需要补交部分的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3.2.3、询价保证金只退还本金,不予支付利息。
4、履约保证金
4.1、经采购人特别要求,可以在询价标段中明确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交不高于成交额10%的履约保证金。
4.2、采购人未作特别要求的,一般将询价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成交额的2%。
4.3、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退还,只退还本金,不予支付利息。但在中心有长期询价保证金的,其由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承诺书执行。
5、成交规定
5.1、成交办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询价标段的成交供应商
5.2、成交通知。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中心通知后,到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6、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
6.1、合同签订要求。
6.1.1、由成交供应商持《成交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6.1.2、在询价时,采购人在标段中对签订合同设有条件的,在条件满足时方可签订合同。
6.2、合同签订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6.3、合同签订内容:
6.3.1、合同内容应包括供需双方单位名称,成交货物或服务规格要求、产品型号配置、质量数量,供货要求,成交金额,付款方式,质保期限,售后服务,签订时间和地点,等等。其中:
6.3.1.1、供货要求: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011年9月30日前安装与调试完毕;
6.3.1.2、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清货款;
6.3.1.3、质保期限:按国家“三包”规定执行;
6.3.1.4、售后服务:接采购人维修通知后,成交供应商要求4小时内上门提供服务;
6.3.1.5、采购人在报价单中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6.3.2、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单是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6.4、合同履行要求:
6.4.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三个天内向采购人供货。报价单上采购人另有供货时间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6.4.2、成交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的货物,其规格型号配置应与报价单上所载明的相一致。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或退还。
6.4.3、如因采购时间上的差异,导致成交标段的产品缺货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按低于成交价格以同品牌类型、高配置和原包装的非成交产品进行供货。
6.4.4、发生本条6.4.3项情形时,采购人应事先书面报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备案,并视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6.4.4.1、组建三人以上单数的货物验收小组,经验收后予以认可;
6.4.4.2、验收小组在验收过程中难以把关,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就供货质量、性能等发生重大分歧的,可提请有关部门及专家鉴定,或通过公开争议情况的方式向社会进行求助;
6.4.4.3、成交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拟同意成交供应商以非成交产品供货的,应在中心网站对变更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违约责任
7.1、在询价有效期内,被询价供应商撤回报价或放弃成交资格的,中心有权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该标段的询价保证金。
7.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该标段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应向成交供应商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
7.3、在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时交付产品设备,每逾期一天支付货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七天仍不能交付,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和要求支付逾期交付的违约金外,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还可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下列损失:
7.3.1、重新采购的价格高于原成交价,要求该供应商赔偿价差;
7.3.2、由于成交供应商违约导致的其他损失。
7.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擅自以非成交的产品型号与配置供货的,或者采取以次充好等不正当手段供货的,自采购人发现之日起一个月内,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并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
8、其他事项
8.1、被询价供应商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认真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自觉遵守采购市场秩序。在询价采购活动中,被询价供应商如存在以下情况的,将暂停其进中心交易的资格:
8.1.1、有7.2款至7.4款所列情形之一,被采购人或者中心投诉,自接到被投诉通知书之日起,到与采购人分清责任并处理好关系之日止,中心有权暂停其入场交易资格;
8.1.2、有7.2款至7.4款所列情形之一,在与采购人分清责任后,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在没有承担违约责任前,中心有权暂停其入场交易资格;
8.1.3、有以次充好提供成交产品的行为,或者在一年内被采购人署名投诉所供产品质量差、服务承诺不到位情节严重的,并经查证属实,中心有权暂停其入场资格三个月;
8.1.4、如发生第7条所列情形的,中心有权暂停其入场交易资格三个月;
8.2、被询价供应商如对本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应在询价截止时间前书面向中心提出,中心将书面予以答复。对口头或逾期提出的异议,中心可不予书面答复。
8.3、其他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议事项,由采购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管辖。
8.4、本次询价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平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全过程监督。投诉电话:0577-63193008 0577-63889763。
8.5、本次采购报价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8.5.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8.5.2. 供应商须有能力在平阳县提供长期的服务,在平阳县及附近地区须有售后服务点;
8.5.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6、报价单位必须于2011年9月13日至2011年9月19日在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报名;报价单位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
2、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8.7报价单:
萧江镇政府四楼会议室多媒体系统配置报价单
序号 品牌/产地/型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ALLEN-HEATH/中国/ZED14 调音台 台 1
2 DBX/中国/PA 数字音频处理器 台 1
3 LEXON/中国/S1018 电源时序器 台 1
4 GRF中国 FR-12 音箱 只 2
5 GRF中国 H-10 音箱 只 2
6 MAKER/中国/MA2200 专业功放 台 1
7 MAKER 中国 MA1600 专业功放 台 1
8 AKG 中国 CK31 会议话筒 套 4
9 PIONEER 中国 DV-310G 数字影碟机 台 1
10 宏普 中国 20U玻璃 专业设备柜 台 1
11 音响系统设备合计(RMB):
12 日立 中国 HCP-3250 投影机 台 1
13 红叶 中国 100寸 投影幕布 副 1
14 视频系统设备合计(RMB):
15 秋叶原 中国 音箱线 米 120
16 秋叶原 中国 音频线 米 100
17 秋叶原 中国 视频线 米 50
18 秋叶原 中国 VGA线 米 50
19 秋叶原 中国 电源线 米 100
20 零配件 批 1
21 线材、管材、吊挂件及接插件合计(RMB):
22 设备总价
23 四楼会议室多谋体系统工程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人签字: 报价人(公章):
报价日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萧江镇政府大型会议室多媒体系统配置报价单
序号 品牌/产地/型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ALLEN-HEATH 中国 ZED14 调音台 台 1
2 DBX 中国 PA 数字音频处理器 台 1
3 LEXON 中国 S1018 电源时序器 台 1
4 GRF中国 FS-15 音箱 只 2
5 GRF中国 FR-12 音箱 只 4
6 MAKER 中国 MA2200 专业功放 台 1
7 MAKER 中国 MA1600 专业功放 台 2
8 AKG 中国 CK31 会议话筒 套 4
9 SHURE 中国 PGX24-SM58 手持式无线话筒 只 2
10 PIONEER 中国 DV-310G 数字影碟机 台 1
11 宏普 中国 42U玻璃机柜 专业设备柜 台 1
12 音响系统设备合计(RMB):
13 日立 中国 HCP-4000X 投影机 台 2
14 红叶 中国 150寸 投影幕布 副 2
15 视频系统设备合计(RMB):
16 秋叶原 中国 音箱线 米 380
17 秋叶原 中国 音频线 米 100
18 秋叶原 中国 视频线 米 50
19 秋叶原 中国 VGA线 米 50
20 秋叶原 中国 电源线 米 100
21 零配件 批 1
22 线材、管材、吊挂件及接插件合计(RMB):
23 设备总价 大写:        小写:
24 大型会议室多谋体系统工程总价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人签字: 报价人(公章):
报价日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萧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多媒体系统配置总报价单
萧江镇政府多媒体系统
总报价单 大写:         小写:
说明:
1、报价人按多谋体系统配置方案中要求的品牌、型号及配置说明进行报价;报价人在中标后,按多谋体系统配置方案中要求的品牌、型号及配置说明提供货物;
1、本报价已含运费、调试安装费、税费等费用;
2、报价请精确到壹元人民币;
3、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9月21日9:30时正,用书面密封送达;
4、合同签订后三天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2011年9月30日前安装与调试完毕;
5、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清货款;
5、其它事项按本期通知书和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执行。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人签字: 报价人(公章):

报价日期: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9月13日

报价单位报名登记表
项目名称 萧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多媒体系统(2011第70期)
项目编号 PYCG110913070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 注册资金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E-mail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所投项目:(未确认项目(包括有长期保证金)的报价单位将被拒绝报价)



序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序号 报名资料 是否提交
1 介绍信 5 产品样本资料
2 报价单位工商营业执照 6 报名单位简介
3 报价单位税务登记证 7 业绩证明
4 国家质量认证的资质证书 8 制造商授权书
备注
投标人(法定委托人): 报名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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